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2017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8/4/1      点击: 2686

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

2017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一、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

    住所:济宁市火炬路19

    宗旨:开展职工培训,提高交通队伍素质。

    业务范围:交通系统职工岗前、在岗培训。

    法人代表:杨新凤

    经济来源:经费自理

    开办资金:17.27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证书号:12370800F49850718A

二、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19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开展职工培训,提高交通队伍素质。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交通系统职工岗前、在岗培训。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主任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七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8年3月12日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17年度,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在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各项活动成效明显
    2017年以来,培训中心立足实际,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两学一做”、“解放思想大讨论”及“遵规守纪大教育”三项活动开展工作。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既突出党性教育,也切合工作实际。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开展党员互学互比活动。活动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1、抓住重点,促进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及活动办公室,在局党委及活动督导组领导的指导帮助下,结合培训中心实际,认真制定了“两学一做”、“解放思想大讨论”及“遵规守纪大教育”专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实施措施,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落实深入。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重视力度。为确保活动的有力推进,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活动动员会。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了分专题学习制度及经常性学习制度,并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按时填写“两学一做”活动周报及学习教育情况调度表,确保“两学一做”工作的有效推进。
    2、按照活动学习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完成了既定课时和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理解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对马列主义的信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开展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培训中心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组织干部职工先后进入泗水星村镇西仲家村,进家入户深入了解群众意愿,直接听取基层群众的所盼所想,与村委支部共同召开党组织会议,共同上党课、开民主生活会。积极配合精准扶贫工作,西仲村贫困户现已实现了脱贫。 
    (二)抓好发展大计,多措并举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升
   
中心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以提升工作质量为主题,查找工作差距,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各类培训的组织接待工作。 全年,组织接待了山东省道路客运工作座谈会、鲁南公路签约仪式、环湖大道东线工程微山段联审会议等省市各类交通运输系统的会议及培训业务。提升了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为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提供了人力支持,为交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 
       (三)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重视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培训中心始终坚持高度重视,将创建文明单位作为进一步提升文明行业创建水平、推动交通教育培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原动力”。积极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开展“学习雷锋精神,争做最美交通人”活动。在党员干部的带动下,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慈善捐款活动是文明创建的实际落实与延伸,充分发扬“扶危济困,奉献爱心”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捐赠活动,旨在通过活动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倡导“以人为本,乐于奉献”的互助精神。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中心全面工作稳步提高
  
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中,培训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时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狠抓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确保了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到人。培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每辆车,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工作制度,消除潜在隐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上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针对各区域的不同安全要求,逐一开展漏洞排查,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任落实到人,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监督,落实整改情况,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各类隐患,为中心全体职工营造出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处置能力,确保中心安全稳定。结合中心实际,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先后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方案等,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组织学员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的总结梳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培训中心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后勤服务水平不高,特别是在服务方式上还存在一定欠缺。二是在工作方式方法上的创新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2017年度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培训中心将在2018年工作中着力进行改进和完善。

四、机构编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

核定编制:7人

     实有人数:9人

   实有人员名单:杨新凤、满长征、张立、秦兴林、仲跻繁、文桂松、郭守柱、乔良、郝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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